各相关学院:
江西省第十七次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评选活动现已开始,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评成果时限:凡我省行政区域内的公民或组织,在2015年1月1日至2016年12月31日期间发表或出版(以第一版第一次印刷时间为准),符合《实施细则》评奖条件的哲学社会科学研究成果,均可申报参加评奖。
二、学科分类:此次评奖,以著作类、论文类、智库研究类和科普、译著、古籍整理、工具书类4种成果形式分类,按相近学科分成12个学科申报。
三、申报办法:
1. 凡属本次参评范围的成果,由作者按照《实施细则》规定,选择申报成果形式和学科。
2. 每位申报者以第一作者身份只能申报一项成果;参评成果不得多渠道申报。
3. 凡申报参评者,均须按要求报送《江西省第十七次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申报评审表》一式6份。
4. 凡申报参评者,均须按要求报送成果原件、社会反响材料及相关证明材料(应突出重点,不超过50个页码)一式6份(其中1份原件保留作者姓名和工作单位,另5份隐去作者姓名和工作单位),成果原件或成果复印件、社会反响材料及相关证明材料须单独装订成册。成果复印件须包含封面、版权页、目录及成果。不符合以上要求的申报材料不予受理。
5. 凡申报参评的成果及相关材料,评审结束后由省社联智库建设与成果管理处留置存档,不论获奖与否,原则上不退还本人。
四、材料报送时间:请各学院于2017年6月5—6日,统一将本学院申报材料报送至科研处,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人:陈老师, 电话:8337993
电子邮箱:442862481@qq.com
科研处
2017年5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