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各部门:
根据学校4月27日召开的
消防安全工作会议的部署,为切实做好学校各级部门的消防安全工作,完善各级消防安全管理要求,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各单位、各部门应成立本级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机构,机构组成人员情况请报保卫处备案(加盖单位公章)。
2、消防安全制度建设、工作开展、措施落实等情况请按学校下发的
关于落实《普通高等学校消防安全工作指南》实施意见的要求,建立台账。
3、为方便工作衔接,各单位、各部门应确定一名同志为本级消防安全工作联系人(也可以是本单位的消防管理人)。保卫处将建立学校消防安全工作QQ群,请各单位确定的联系人进入QQ群。
4、保卫处消防安全工作QQ群为:630657642(
消防工作群)
保卫处联系人:消防科李喜峰 邮箱:2091462692@qq.com
校消防安全工作委员会办公室
2017年5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