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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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6年学校固定资产报废报损申报工作的通知

作者:国有资产管理处 发布时间:2016年12月06日 16:28浏览次数:

各单位、各二级学院:

    为了提高我校资产的使用效率,根据《 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 国有资产报废处置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现就具体申报工作事宜通知如下:

  一、符合以下条件的,可以提交报废申请

  1.已超过使用年限且无法使用的资产,具体见资产分类使用年限表(在国资处相关下载里);

    2.未达使用年限,因技术原因并经过科学论证,确需报废的资产;

    3.未达使用年限,但主要部件严重损坏,无法修复或改造利用的资产;

    4.未达使用年限,因事故或其他原因损坏,无法修复或维修成本较高的资产;

    5.未达使用年限,因技术落后、能耗高、效率低等原因,国家明令禁止使用或淘汰的资产。

  二、资产报废流程

  1.在国资处网站下载《 国有资产报废(报损)申报表》或在资产综合管理平台中申报,其中单台设备单价在10万元以上的,须填写《 大型设备报废鉴定报告》;

  2.如实填写需要报废的资产明细,领导签字盖章后,交与国有资产管理处(只需要交一份),并将电子稿发到jjugzc@163.com。

  3.国有资产管理部门会同相同技术部门对提交的《 国有资产报废(报损)申报表》进行现场勘察后,提交院长办公会;

  4.会议通过后,将统一对报废资产进行处理。

  请各单位、二级学院在12月23日之前完成固定资产报废报损申报工作。国有资产管理处电话:8311092。

 

                                                    国有资产管理处

                          2016年12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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