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科研院所:
2016年度校级科研项目的申报工作已经启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类型及资助额度:
本次校级科研项目包括重点项目和一般项目,其中理工科重点项目每项资助经费5万元,文科重点项目每项资助经费3万元;理工科一般项目每项资助经费2万元,文科一般项目每项资助经费1万元。此类项目依据九院字[2013]40号文件《
校级科研项目实施条例》进行管理。
二、申报要求
1、申报校级科研项目的主持人须是
在编在岗的教师;
2、申报校级一般项目的主持人应是年龄为40岁以下(1976年1月1日之后出生),职称为讲师及以下的中青年教师。申报重点项目没有年龄与职称限制,可自由申报;
3、项目主持人应有较好的科学研究基础。一人不得同时申报两个及以上科研项目,课题组成员一般不得超过5人,但不得少于2人;
4、有在研校级项目的主持人,不能作为主持人申报2016年度校级课题;
5、为了促进我校科技成果转化,鼓励在我校大学科技园创办了企业且担任企业法人的教师申报,对拥有发明专利且转化前景良好的项目给予优先支持。
三、评审程序
1、基层学术委员会组织对本单位申报的项目进行初评,确定项目的推荐优先顺序;
2、科研处参考基层学术委员会的推荐,组织专家对申报的项目进行评审,并给出相应的评审意见及指导性建议;
3、根据专家评审结果,报校领导批准后下达立项文件。
四、材料报送
请各学院、科研院所于2016年6月20日将有关材料统一报送至科研处项目科(行政人员请从各归口学院申报,不受理个人报送)。有关材料包括:申报书一式三份(A4双面打印)、基层学术委员会初审意见一览表一份(均含电子稿)。
联系人: 郑老师、 曹老师
联系电话:8334056
科研处
2016年5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