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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聘合同制金工实习指导教师公告

作者:组织人事部 发布时间:2016年05月18日 17:10浏览次数:

  为了进一步加强我校机械与材料工程学院实训教师队伍建设,提高学生实践操作能力,经学校研究同意招聘8名合同制金工实习指导教师。现将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

  二、招聘岗位及人数

  本次共招聘合同制金工实习指导教师8名,其中:焊工1名,数控车工1名,数控铣工1名,普通车工1名,普通铣工1名,钳工1名,铸工1名,锻压工1名。

  三、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对象:具有中专及以上学历,并取得该专业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中级工及以上职业技能证书。

  (二)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思想素质好,热爱教育事业,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服从组织分配,没有参加过非法组织,没有受过党纪政纪处分;

  2.身体健康;

  3.具有3年以上相应专业的实际操作经验;

  4.年龄在55周岁以内(1961年5月31日以后出生)。 

  四、报名方法

  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

  报名时间:2016年5月18日至2016年6月3日

  报名地点: 材料实验楼404室

  报名所需材料: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技能资格证书和比赛奖励证书等原件、复印件及《 招聘合同制金工实习指导教师报名表》(见附件)。

  联系人:于老师

  联系电话:0792-8311239  13097272164

  五、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凡发现与本公告招聘条件不符或资历证明等报名材料弄虚作假的,随时取消其报考或聘用资格。

  六、考试

  本次招聘采取笔试、专业技能考试和面试相结合的形式。

  (一)笔试:笔试采取闭卷的方式进行,内容为相应岗位专业知识和综合基础知识,总分为100分。

  (二)专业技能考试: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各岗位的实践操作考核内容,主要考查相应岗位专业技能的实践操作能力,总分为100分。

  (三)面试:根据招聘岗位计划,按照笔试和专业技能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以1:2的比例确定面试入围人员。面试主要考核考生的综合与辩证分析能力、组织协调沟通能力,应变与创新能力,语音表达与仪表气质等,总分为100分。

  (四)考试总成绩计算方法:考试总成绩按笔试成绩占30%,专业技能考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30%合并计算。根据考试总成绩,按招聘岗位的人数从高分到低分按1:1确定入围人员,考试总成绩相同者取笔试与专业技能考试总成绩高者入围。如报名人数未达到招聘岗位计划1:2的比例,则相应削减招聘计划数。

  (五)考试的组织实施:本次招聘在学校纪委监察部门的监督下,由学校组织人事部、实验中心和机械与材料工程学院负责组织实施。

  (六)考试时间及地点:由机械与材料工程学院另行通知。

  七、体检

  体检参照高等学校教师资格体检标准,采取全封闭的方式进行,对体检有异议的,一周内可提出复检一次;因体检不合格及其它原因出现的缺额递补一次。

  八、公示

  考试、体检结束后,根据考试、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并将拟聘用人员在 网公示五个工作日,公示期内无异议的,由学校组织人事部按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

  九、相关待遇

  工资由基本工资加课酬组成,基本工资2260元/月,课酬按学校有关规定执行,社会保险按相关规定办理,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后签订劳动合同。

   

                     

         组织人事部

                    二〇一六年五月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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