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
2016年“国学传承奖”评选办法》的要求,经各二级学院、社团和个人申请,评审委员会审阅、评议及投票,评选出“国学学习奖”10人、“国学风采奖”20 人,“国学传承优秀集体”4个。现予以公示,公示期自5月10日至5月16日。在此期间如有异议,可向国学传承奖评审委员会办公室反映。联系电话:8312206,Email:lushanculture@163.com,来信请署真实姓名及联系方式。
国学传承奖评审委员会
2016年5月10日
附:2016年“国学传承奖”获奖名单
1、“国学学习奖”(10人):张子薇、严跃新、冯乐庆、黄含丹、徐娟娟、李丽、欧阳康、周楠婷、杜海杰、杜淑玉
2、“国学风采奖”(20人):熊刘明(土建)、张炫燃(土建)、常桂丽(旅游)、王海娟(旅游)、肖雅情(旅游)、陈王梦(旅游)、王智超(旅游)、何蓉(外语)、邹艺(外语)、崔芳菱(外语)、蒋永威(会计)、周黄泽旻(会计)、王振虎(文传)、李琦(文传)、黄梦姜(文传)、黄婷(文传)、辜文琴(文传)、王玥(文传)、骆吉梅(经管)、谢云盛(电商)
3、“国学传承优秀集体”(4个):土木工程与城市建设学院、文学与传媒学院、艺术学院、
南山国学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