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各相关部门:
根据《
学生学籍管理规定》,学校下发了《关于开展2014级新生转专业工作的通知》(九院教字[2013]95号),经学生本人申请,所在学院初审、申请转入相关学院考核、学校教务处审核,学校批准同意黄克阳等498位同学转入新的专业学习,现将转专业名单及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1.获准转专业学生于开学一周内到原所在学院领取《转专业通知书》,持通知书、学生证及两张1寸近照到转入二级学院教务科报到,报到时须重新填写两份《学生学籍卡片》,在“学籍异动记载”栏“第二学期”注明转专业情况。
2.获准转专业学生要按照转入专业培养方案进行学习,并根据转入学院意见进行课程补修或免修。
3.转出二级学院填写学生《转专业通知书》并下发到每人,在学生学籍卡“学籍异动记载”栏“第二学期”注明学生转专业(转出)情况。
4.请各学院尽快做好转专业学生的各项学习安排。
教务处
2015年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