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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4年度研究生指导教师遴选工作的通知

各部门、各学院:

为适应学校学位点建设和研究生教育发展的需求,现决定开展2024年度研究生指导教师遴选工作,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遴选范围

从事与国际商务、生物与医药、资源与环境专业学位领域相关教学和科学研究,并符合遴选条件的教师。

二、遴选条件与程序

遴选条件与程序按照《 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遴选办法(试行)》和《 2024年度研究生指导教师遴选工作实施方案》的有关规定执行。

三、遴选申报要求

(一)各培养单位应根据研究生招生规模、学位点评估要求等,合理控制生师比,严格按照学校有关规定对申报人进行审核和推荐。

(二)研究生指导教师按专业学位领域申报。

(三)申报人只能申报一个专业学位领域,不允许兼报。

四、导师认定

(一)国际商务、生物与医药、资源与环境硕士专业学位点简况表中的骨干教师,可直接参与导师认定。

(二)教师如果在其他高校已获得导师任职资格且在聘期内,有指导研究生经历(第一导师),由教师本人向培养单位提出申请,所申请专业与获得导师资格的学科背景一致的,可直接参与导师认定。

五、遴选材料报送

(一)申报人填写《 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资格申请表》(附件1)或《 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资格认定表》(附件2),并提交如下申报材料:

1.近三年(自2021年10月至2024年10月)的业绩成果,提交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业绩成果复印件要求装订成册,前面有目录索引,排列顺序为:相关可支配的经费证明、科研项目、论文、专著、译著、重大科技成果转化、科研或教学奖励等。其中,论文复印件包括封面、目录页和文章的全文,著作复印件包括封面、封底、版权页、目录页和正文第一页,由培养单位审核后在业绩成果复印件材料封面加盖培养单位公章;

2.SCI、SSCI、A&HCI、CSSCI、CSCD等各种索引收录证明复印件附在论文前面;

3.申报人必须提供学历和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复印件,原件由各培养单位负责审查,培养单位审核后复印件上加盖培养单位公章。

(二)各专业学位点结合招生情况于11月25日前完成本学位点研究生指导教师遴选工作,并将通过学位点学位评定分委员会评审的研究生指导教师名单在牵头学院网站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

(三)各专业学位点牵头学院在把评选结果汇总并填写《2024年下半年**学位点评定分委员会审定通过的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情况备案表》(附件3、纸质版加盖牵头单位公章),与附件1(一式两份)、附件2(一式两份)的纸质版、业绩成果复印件、学历和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复印件一并报送至发展规划与研究生处(厚德楼620)。相关材料电子版(附件1、附件2、附件3、专业学位点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审议会议纪要含电子公章、研究生指导教师名单公示截图)打包命名为《2024年下半年**专业学位点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遴选材料.rar》发至邮箱41447949@qq.com。

联系人:高老师

联系电话:13970262139微信同号

附件1:《 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资格申请表》

附件2:《 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资格认定表》

附件3:《2024年下半年**学位点评定分委员会审定通过的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情况备案表》

附件4:《 专业硕士学位点导师遴选联系方式》

发展规划与研究生处

2024年11月5日

附件【附件1: 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资格申请表.docx已下载
附件【附件2: 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资格认定表.docx已下载
附件【附件3:2024年下半年XX学位点评定分委员会审定通过的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情况备案表.xls已下载
附件【附件4: 专业硕士学位点导师遴选联系方式.docx已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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